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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6月5日 星期日

「解說我們的襲產」讀書心得





一﹑報告人:何淑真(第二組)


二﹑簡扼概念,如下:



  1. 【解說】非教導,而是激發:並非陳述知識性的事實和列舉事物的名稱而已,而是去揭示萬物的靈 魂—那些隱藏在事物背後的真理。解說的重點並非演講,也非教導,而是來自激發。

  2. 【解說主要目的】應是引起聽眾,拓展其興趣與知識的欲望,且從陳述的事實中,感受更為貼近真理的領悟。

  3. 解說員應讓自已沉浸於藝術欣賞裡,並賦予解說素材形式和生命,以述說故事的方式來呈現, 而非背誦知識的清單。

  4. 對12歲以下的兒童,所做的解說,不應是稀釋對成人解說的内容,而需要有完全不同的作法。
    * .由於兒童缺乏定性的,因此有明顯的特質,即渴望透過視覺和聽覺以外的三種感官—觸覺、 臭 覺、味覺,來親自體驗生活中的點點滴滴。*.從事兒童解說有如一門藝術。需要特別的天分,這種天分含有一項特質,是如朋友般的感覺, 不做任何直接式的教導。現場參觀時,【故事】變得很重要。

  5. 解說員的座右銘:「擁報自然的心靈,比擁有自然的知識更為重要,使遊客喜樂地沉醉於所見事物,比累積許多知識更加重要。」

  6. 每位解說員都容易高估遊客對當地背景的了解,但卻同時低估遊客普遍的智商。」—是優質 的解說,不該犯此錯誤。

  7. 解說員絕對不要忘了【風格】是構成解說的珍貴要素。

三、總之, 【解說】.必須穿透任何事實的陳述,啟發隱含在意表背後更重要的涵意;且利用人的好奇 心,以豐富並提昇人類的智能與心靈。希透過【解說】,人們得以了解;透過了解人們才懂得欣賞;而透過欣賞大家才能更加保護我們自然和人文遺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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