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書中第1章-解說的原則中提到解說員必須思考的簡扼概念:
1、解說員應該要確認「解說」必須穿透任何事實的陳述,啟發隱含在意表背後更重要的涵意。
2、「解說」應充分利用人的好奇心,豐富並提升人類的智能與心靈。
而其中六大解說原則說明:
1、任何解說其所展示或描述的內容,若無法與遊客的性格或經驗相聯結,將會是枯燥乏味的。
2、解說雖是根據訊息而帶出的啟示,但訊息本身並非解說,兩者全然不同;然而,所有的解說都包含訊息。
3、無論其內容是關於科學、歷史、或建築,解說是一種結合多種學科的藝術,而任何藝術或多或少都是可傳授的。
4、解說的主要目的並非教導,而是激發。
5、解說強調的是整體的概念,而非零碎的片段。解說應針對全人(the whole man),而不是任何單一面向。
6、對12歲以下的兒童所做的解說,不應是稀釋對成人解說的內容,而需要有完全不同的做法。欲達到最佳的效果,則須要有自成一套的解說方案。
「解説」帶給遊客的不純然是美感的享受,從中更能體認到週遭美感的自然力量;是一種結合多種學科的藝術,而呈現的主要方式是憑豐富的修辭,也就是寫作或說話的藝術,特別是指在任何情況下都能適切呈現想法的才能!所以解說員應該明白自己該傳達的訊息內容是一門藝術教育,要清楚導覽帶給遊客的意義,而不只是書本上就能查到的知識。
引述書中一段敘述「透過解說我們才得以了解;透過了解我們才懂得欣賞;而透過欣賞我們才能加以保護」。深植人心的人文教育,要藉由傳播、深耕,而後才能永續發展。透過愛和感動的藝術教育之傳達,針對事實的陳述,啟發隱含在意表背後更重要的涵意;經由人和人之間的聯結,對我們深愛的這片土地,產生認同並加以保護屬於我們的文化資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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