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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6月8日 星期三

解說我們的襲產--心得報告

報告人:邱順慶 (山水組)

1. 揭示「基要真理」的書將歷久彌新
2. 解說(interpretation)是將解說者個人對「解說的標的」的認知分享給他人
3. 解說者必須對「解說的標的」有認同
4. 具有「文化傳承的內涵」之事物才是值得加以解說的標的
5. 解說者必須先接受訓練,再自行對「解說的標的」進行研究,並時時精進解說的技巧

這是一本1957年初版印刷的書,以現在書本的生命周期而言,幾乎可以算是一本古書了,然而作者所揭示的內容,仍然適用於今日及明日,我想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本書並非作者摘錄別人的研究拼湊而成(就如同現今大部分的專業書籍),而是作者親身實踐之後,將其體會所得之「基要真理」無私地分享而致,所以我認為,也期待這本揭示「基要真理」的書可以歷久彌新。

第一次上課時張主任提到這本書,我將其記成「解說我們的遺產」,因為我從未讀過「襲產」這兩個字。後來仔細看投影片,是「襲產」,一時還以為是打錯字。等到取得書本後,看到的確實是「解說我們的襲產」,這引起我莫大的好奇心,為何用「襲產」呢?本書的英文書名是「Interpreting Our Heritage」,仔細思之,書名已忠實且完全地呈現了書本的內容,略述於後。

首先談到Interpreting這個字,英英辭典是這樣定義:「the explanation of what it means」,這就有意思了,它的定義不是「the explanation of what it is」,我英文不好,不敢賣弄,但顯而易見地,解說不是只有告訴接受者「那是甚麼東西」或「發生了甚麼事情」而已,而是要將解說者個人對「解說的標的」的認知表達出來,致力於揭露與「美善」與「驚奇」有關的事物,就我看來,這裡的「美善」意指感性的部分,而「驚奇」則意指知性的部分。所以作者Freeman Tilden先生很強調解說員應引導遊客「親身體驗」以獲得全然的知性與感性的經歷,亦即「解說」是解說者個人必須對「解說的標的」有自己的看法與認知,並將這些分享給他人。

再談到Our這個字,這是現在國小學生開始學英文時就會學習到的字,但用在解說的過程,它的意義再重要不過了。一個對「解說的標的」沒有認同的解說者,也就是不把「解說的標的」當作是"our"的,我只能說他在解說時,只是在背誦一段歷史罷了,但是,若是遊客欲知曉這些歷史,根本不需接受這種形式的解說,因為到處都可得到這樣的資訊。我在今年二月前往墾丁渡假,參加飯店提供之生態導覽活動,解說員引領遊客到一棵「海檬果」樹旁,然後開始流利地介紹「棋盤腳」這種植物的特徵與生態,回程我很好奇地問他為何如此,他拿出解說手冊,上面記載著出飯店右轉200公尺電線桿下那一棵是「棋盤腳」,它的資料如下:......, 喔,原來如此,只不過原來的棋盤腳死了,附近店家補種了一棵「海檬果」,我們這位解說員根本不曉得。唯有解說者對「解說的標的」有認同,才能隨時關心發生於「解說的標的」之變化,也才能在解說時有真誠的情感,讓遊客感同身受。

最後來看Heritage這個字,我很佩服許世璋及高思明兩位解說前輩將其翻譯成「襲產」,按英英字典的定義,Heritage是「all the qualities, traditions or features of life that have been continued over many years and passed on from one generation」,顯然襲產包含幾個要件,其一是跟人類的生活有關,其二是連續發生的事物,其三是跨世代的。我想任何路邊的一顆石頭都有千萬年的歷史,好像都可稱為古物,但其實不然,因為它若未與人類的生活文化有關係,仍舊只是一顆石頭;但若是一顆石頭被磨成石斧,那就有了意義。因此,具有「文化傳承的內涵」之事物才是值得加以解說的標的。

誠如作者Freeman Tilden先生所言,真正的解說員不會依賴任何辭彙上的意義,但這指的是我們不應被「辭彙上的意義」所限制,而非不需了解「辭彙上的意義」,因為這是成為稱職的解說者必需具備的基本觀念。再以此為核心,透過專業的訓練以及實務的演練,入門之後則處處觀察、時時研究,俾能與時俱進,成為一個具有「穿透任何事實的陳述,啟發隱含在意表背後更重要的涵義」之能力,以及能「利用人的好奇心,以豐富並提昇人類的智能與心靈」的解說員。至於解說的六項原則,作者在第二章至第七章分別闡述,是值得更深入閱讀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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